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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失去一条腿开始,江皓月的人生似乎就与“勇敢”这个词再无关系。

他小心翼翼不使自己看上去狼狈,装出一张不在乎的脸,每一步走得慎之又慎。为了夺回陆苗的钱打得那场必输的架,让他在医院躺了数月。

做傻事的那天晚上,江皓月最开心。

他满脸是血,狼狈地倒在地上,看着天上月亮。

他想起很多年前的垃圾角,他被霸凌,无法站立,满心绝望时陆苗来了。

她要拖着他走出那里,但她没有力气,他对她说“松开我吧”,陆苗回答“不要”。

时至今日,陆苗仍旧没有松开他。

她来了X市,她给了残疾的乞讨者自己打工的钱。

身体哪里都疼,可是比痛更强烈的是兴奋,江皓月告诉自己:我在渐渐地成为足以和陆苗相配的人。

他怀抱着希望,并且心存侥幸,她也是一样的。

每当江皓月开始害怕的时候,他就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:他和他的苗苗,哪有隔夜仇啊。

只他振臂一呼,她立马傻不愣登地抄起家伙,跟在后面。谁不同意,她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。而他也怕的,怕她那种不管不顾要跟他走的劲,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,不怕苦不怕累,不知世事的艰辛。

下一次见面,由他向她跑去。

江皓月用信封装起抢回来的那两百块钱,时不时拿出来看一下。

他经常跟陆苗父母通电话,他知道她回去后选择了复读,高四读书很努力,他知道她上了第一志愿,专业选了兽医学,知道她在兼职做家教,大学参加了音乐社团……

而他也跟陆苗的父母说自己的近况,他获的奖、拿的奖学金,他在大三还清了他父亲欠下的债务。大四上学期,他被航天工程研究院提前录取,未来将从事航天技术研发的工作。

江皓月大四的寒假,陆苗大一。

他订了机票,准备回去跟她一起过年。

这事是陆永飞和林文芳答应了的。所有的一切,好像都在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。

时隔四年,江皓月回到这个他长大的城市。

陆苗的学校放寒假时间比他的晚,江皓月打算接她回去,在他见到她父母之前,先见她一面……如果他们在过年的聚会场合见到对方,未免有些太生分了。

因为没有陆苗的手机号,他直接去了她的学校。

陆苗不在寝室,她的舍友对他说:“吃晚饭的时间点,陆苗应该会在李子羡那边。”

江皓月问:“李子羡是谁?”

舍友看他的目光有点奇怪,大概是因为他自称陆苗从小的挚友,却连这个都不知道。

“李子羡是陆苗男朋友啊。”她答得理所当然。

然后,江皓月浑浑噩噩从大学校园里出来。

他沿着纸条上的地址,找到眼前的住所。

他不太懂自己在干什么,忽然没了目的地似的,满目茫然……脑海中唯一清醒的事是,快点见到她。

陈旧的居民楼,二楼有户人家开着窗子做饭。

起初江皓月没意识到那是陆苗。他沿着楼梯往上走,听到有人在笑,她往铁锅里撒葱花,锅铲颠得风生水起。

他在二楼站定,隔着一扇大开的窗,与正好看过来的她对视。

陆苗长大了。

江皓月想象过很多次,她为自己洗手作羹汤的样子。

更早一些的时候,他们挤在小小的旅馆,她围着一个小电磁炉,给他煮面。

从那时候起就特别想娶她了。

随意挽起的长发,未施粉黛的脸,陆苗系着围裙,眉眼间一派幸福的笑意。

江皓月忍不住也朝她笑。

她的表情,却在分辨出眼前人是谁时,冷不丁地冻住。

“江……”

无意识地呢喃出他的姓氏,余下两个字消失在唇舌间。

静默数秒,陆苗重新扬起笑脸。

她管他叫了声:“哥。”

一念之间,沧海桑田。

“谁啊?”身后的小伙子听到动静,凑到窗边。

陆苗转过头,跟男生解释。

“我跟你说过的,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……我哥,江皓月。”

“哦!”小伙马上反应过来。

他冲站在外面的江皓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,立刻拉着陆苗一起过去开门迎接。

陆苗和江皓月不像是久别重逢的旧友,面对彼此,气氛尴尬得难以掩饰。

“好久不见。”他说。

“好久不见。”她应。

幸好陆苗的男友是个自来熟。

他老老实实跟着陆苗叫了声“哥”,主动走上前,跟江皓月自我介绍。

“我听说过你好几次,终于有机会见到了。你好,我叫李子羡。”

江皓月垂眸,看了眼他伸过来的手。

那男的手上戴着一条平安绳,红色很新,很亮。

他扯起嘴角,礼貌地对他微笑。

江皓月庆幸这是冬天。

背在身后的手局促地扯了扯袖子,他藏起自己手腕上陈旧的绳结。

这么多年过去,陆苗喜欢上谁的表现,一点儿没变。

天不怕地不怕的陆战士,有一颗棉花糖做成的,柔软的少女心。她会相信“保平安”那种鬼话,认认真真为她所爱的人编平安绳。

这点心意,如此微小,又如此温柔。

江皓月有些恍神。

反应过来的时候,李子羡在邀请他进房子,留下来跟他们吃顿饭。

“今天饭正好有多煮,等大厨喵喵炒完青菜就能吃。”

他对陆苗的昵称让江皓月皱起眉头。

被李子羡一提醒,陆苗才想起自己青菜还没炒完。

见到江皓月犹豫的神情,她猝不及防想起他之前说过的一些话,于是轻咳一声。

“出去吃吧,他吃不太惯我做的东西。”

她的话让他僵了片刻。

“是啊,”江皓月随即笑道:“她的厨艺很一般,难为你了,要吃她做的饭。”

“怎么会!”李子羡瞪大眼睛。

他一字一句,大着嗓门维护她:“我觉得超级好吃啊!我天天吃都吃不够呢!”

陆苗偷偷掐他,让他停下这不分场合的拍马屁。

江皓月看着小情侣打闹的这一幕。

他最是知道,陆苗喜欢一个人的眼神了,他曾在那里面住了好久。

现在,那儿换了别人。

嗓子干涩难当,身为一个局外人,江皓月已经没有继续呆在这里的必要。

“不打扰了。我先走了,你们吃饭吧。”

语罢,他转身要走。

“等等,”陆苗叫住他:“你是来找我的吗?”

江皓月的语气平淡:“回家乡办点事,顺道来看看你。”

“嗯。”

听他这么说,陆苗安了心。

“那你忙吧,下次有空一起吃饭。”

他点头。

陆苗目送他的背影离去。

人已经没影了,她还站在门边看。

“还看呢?大冬天的不嫌冷?”

李子羡搭着她的肩,建议道:“不然还是留你哥吃饭,我下楼喊他回来。”

“不啦,”她回过神,退回屋内:“我们自己吃吧。”

两人走回厨房,回想跟江皓月那番对话,李子羡余韵未消。

“我最喜欢吃你做的东西,你哥不喜欢你做的菜,一定是他的口味奇怪,你别把他的话放在心上。”

陆苗失笑。

这是新一年的二月,江皓月和陆苗再相见。

这一面见了不过十分钟。

街头挂起红灯笼,准备着欢度阖家团圆的春节。

江皓月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。

放眼世界,他感到自己无家可归。

在他小的时候,江义说江皓月像他妈妈,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。

其实随着年岁增长,江皓月倒觉得自己更像江义。

江义口口声声他爱陈露,为了换回她,他借高利贷豪赌,以为有钱了她就会回来。可陈露要的从来就不是钱,他始终不明白,她不是因为钱离开他的。

恰如,江皓月赌上陆苗和自己的青春、赌上陆苗对他的爱,去换一个光明的、被他人祝福的未来,去成为一个陆苗需要的人。

他做错的第一件事,是拿爱情和时间做赌注。

爱情是脆弱易碎的东西,而不定的归期让心意瞬息万变。

他做错的第二件事是,他想给陆苗的,到头来,不是陆苗要的。

她不要他的功成名就,她没有在意过他的残缺,别人不祝福他们也没关系……介怀的人,是他自己。

江皓月一开始就知道,他为了彼此前行狠下心推开她,会伤透她的心。

他以为即便是,最终他们没法在一起,陆苗能过得好就足够了,那样他会为她高兴。

他以为自己输得起。

倘若真的输得起,此刻应该诚心祝福,应该毫无怨言地埋葬掉自己迟来的在意。而不是见到她和别人幸福的模样,说出阴阳怪气的话,狼狈地落荒而逃,手忙脚乱拾起自己得体的面具。

江皓月坐了当晚的飞机,离开自己的家乡。

至始至终,他是个懦弱的逃兵。那时跟别人打了次架,他以为自己找回了出走多年的勇气,他妄想着能与她成为并肩作战的人,不再瞻前顾后,苦口婆心劝她不要弄伤自己。

不想见了她一面,他刹那间被打回原形,乱得溃不成军。

从此,她的名字是心尖尖上溃烂的伤。

江皓月隔着厚厚的衣服,死死地捂着那儿,想也不敢想,提也不敢提。

谈什么勇气,他就这么点出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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