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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后。

筲箕湾警署,探长办公室。

“耀哥,这把枪还给你!”

宋子杰将一支“点三八”左轮,放到苏天耀的面前,有些沮丧的说道。

苏天耀挑了一下眉头,问道:“是不适合你用,还是你看不上这支枪?”

其实,宋子杰作为一个军装警察,是没有配枪的,而他的枪,就是苏天耀给他的,就是苏天耀之前用过的“点三八”左轮。

可以这么说,宋子杰是第一个跟苏天耀的手下,他当然会比较关照宋子杰。

因而,苏天耀就将自己的配枪,给了宋子杰,而他有威力更大的M1911手枪,也不需要用到“点三八”左轮。

宋子杰有些垂头丧气,说道:“不是,是我自己配不上这支枪!”

听后,苏天耀笑道:“怎么了,只是一次行动,就把你吓到不敢用枪?”

自从上次抓捕何耀东等人后,宋子杰就垂头丧气,没有了一丝的斗志,差点被何耀东夺枪反杀的经历,让他很沮丧,都开始怀疑自己适不适合当警察。

如果不是被苏天耀所救的话,不单单是行动会失败,宋子杰还会没命。

在考虑了一段时间之后,宋子杰就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支枪,才会出现了眼前的这一幕。

对于苏天耀的话,宋子杰只是低着头。

“你现在这个样子,可不像我认识的宋子杰!”

苏天耀看着宋子杰,说道:“第一次参加行动,就是抓捕何耀东这种悍匪,换做其他新警员,可能拿起枪的勇气都没有,你已经做得很好!”

“而且,何耀东是当过兵的,经验丰富,而你经验不足,难免会有失手的时候,这是人之常情,也不需要太过自责,而是应该想办法提升自己,让类似的情况不再发生,而不是直接认输!”

这些话,让宋子杰好受了很多,但还是有些顾虑,说:“我只是一个军装,如果配枪的话,那可能会让耀哥难做的!”

“这一点就不用你担心了,你先看一下这份文件!”苏天耀笑道,同时也取出一份文件。

宋子杰拿起文件,看了一眼后,眼神就抑制不住的出现狂喜。

原来,苏天耀拿出来的这份文件,就是任职书,宋子杰已经被破格提升为便衣。

按照正常情况的话,宋子杰可能再当上一两年的军装警察,但很难可以当上便衣,而现在就直接升任为便衣。

便衣的职位,虽然不算高,但至少在外面,还是可以得到不少的尊重。

最重要的是,作为一个便衣,宋子杰就可以正大光明的配枪,而不用担心会连累到苏天耀,给后者带来麻烦。

苏天耀揶揄道:“现在你还是要把枪还给我吗?”

一脸欣喜不已的宋子杰,连忙拿起桌子上的手枪,急道:“不了,不了,我再也不会做这种蠢事了!”

“你现在是便衣,可以申请配枪了,如果你不喜欢这支枪的话,也可以去重新申请新枪!”苏天耀说道。

听言,宋子杰拿着“点三八”左轮,连亲了好几口后,说:“不用,这支枪就是最好的,我只要这支枪就够了!”

苏天耀点了点头,对宋子杰的态度,颇为满意,总算没有辜负他给宋子杰升职的苦心。

宋子杰是苏天耀的手下,甚至可以算是心腹之一。

而现在,苏天耀都已经是筲箕湾警署的探长,如果他的心腹,还是一个小小的军装警察,这就不合适了。

正因如此,他就利用抓捕何耀东等人的行动,以此给宋子杰升任为便衣。

这样一来的话,宋子杰以后为苏天耀做事,也会方便很多。

几句话,让宋子杰一改之前的沮丧。

就在此时,外面忽然热闹起来。

“哥,抽烟,这里还有点心和水果,你们不用跟我客气,我是来找苏探长,以后还要各位大哥照顾一二!”

苏天耀通过办公室的玻璃窗,看到一个身影,在外面派烟又送点心。

见状,他说道:“阿杰,将他带进来,是我让他来见我的!”

“是!”

宋子杰很快就把这个人带了进来,正是前几天苏天耀才见过的小贩占米仔。

占米仔还是很会做人,知道以后跟着苏天耀做事的话,就少不了会跟外面的警察打交道,一来就是送烟送点心水果,还哥前哥后,将姿态放到很低,让每一个人都很满意他。

正所谓,吃人嘴短,拿人手短,这些警察受了这些小恩小惠,以后有事要他们帮忙的话,也不好拒绝。

如此一来,占米仔以后为苏天耀做事,需要用到这些人的话,都会方便很多,办事也会顺利很多。

“苏探长,我来了,不会打扰你做事吧!”

几天不见的占米仔,现在已经是大变样,可以算是身光颈靓,换上了一套过得去的衣服,还专门去理发,做了一个发型。

占米仔不是喜欢显摆,稍微有一点钱就大手大脚,而是担心自己穿得太寒酸,会丢了苏天耀的脸,才会咬咬牙,换上了一身行头。

而且,占米仔太过青涩,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说服力,他还尽量让自己的形象,变得成熟一点。

“坐!”

苏天耀看着占米仔,说道:“你认为现在做什么生意最赚钱?”

“什么生意最赚钱?”

占米仔呢喃了一遍,开始绞尽脑汁的去考虑这个问题,希望自己的回答,可以让苏天耀满意。

对于占米仔来说,他很清楚苏天耀问的生意,不可能是捞偏门。

如果是偏门生意的话,根本不需要占米仔回答,他也没有资格来做这门生意,那只能是正行。

占米仔灵光一闪,当即说道:“我觉得是卖漂亮衣服,名牌包包最赚钱,那些有钱人家的女人简直是疯狂,买一件衣服的钱,都够我吃一年,一个手提包包,顶得上我一年的收入,她们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买了,有时候还要抢着买才可以买得到,我觉得这些生意就是最赚钱的!”

而他之所以会想到这方面,主要还是因为桌子上放着的《新时代》。

《新时代》,尽管是以模特为主的杂志,但里面出现过的服装、配饰,毫不例外的都成为了亮点,也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。

这些奢侈品,如今都已经卖疯了,让占米仔非常眼红。

因此,在看到这本杂志后,占米仔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些生意,觉得这是最赚钱的生意。

这门生意,简直就是抢钱的生意,消费者还趋之若鹜,不让她们买还不高兴,比那些捞偏门的还要厉害。

一想到这里,占米仔就羡慕到不行,恨不得自己就是做这种生意。

当然,他也有自知之明,不认为自己有这个资本,甚至连想都不敢想,也只能羡慕一下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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